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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09-26 04:50:14
我们都知道,有些作品是独创,有些作品是合作完成,版权亦称“著作权”,指作者或其他人(包括法人) 依法对某一著作物享受的权利。当权利受到侵犯,作者或其他版权所有者有权要求停止侵权行为和赔偿损失。那么,一同创作的作品,版权归属该如何区别?如果你喜欢名品商标转让网的文章,请关注我们的官网,我们将为您服务!
一同创作的作品,版权归属该如何区别?
一、合作作品的版权归属问题
1、合作作品分为可分割使用和不可分割使用两种。
第一,可单独使用的合作作品,是指合作作者可以单独使用其创作部分,单独享有著作权(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的作品。
第二,不能单独使用的合作作品是指合作作者的作品,虽然他们有自己的创作,但已经融入到作品中,不能区分哪位合作作者是作品的一部分。
2、合作作品的版权由合作者共同享有,其权利的分配和行使可以由合作作者协议确定。
没有约定或者协议没有约定的权利,由合作作者共同行使。作品可以分割的,由创作人分别行使修改权。许可他人使用取得的报酬,由合伙人按照约定分配;没有约定或者没有约定的,按照同一份额分配。
合作作品的共同行使,是指合作作者行使著作权时,需要合作各方协商一致。未经协商一致,合作作者无权单独行使合作作品的著作权。这是因为合作作品的版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但同时,合作人不能无正当理由滥用其权利,阻止其他合著人行使其著作权,从而影响其作品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版权是作者的无形资产,每一位版权作者的权益都可以都到保障,以上是关于“如果在朋友圈转发分享音乐是否构成版权侵犯?”的内容,版权保护、版权登记的有意者可以直接联系名品商标网的在线客服400-728-7208,名品商标网将努力维护作者的版权权益,实现作者的版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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