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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09-26 12:48:59
“网红”是时下最流行的词汇,“网红”言下之意就是网络红人。他们在各大社交媒体活跃,依靠自己的才华和艺术,把自己的作品传到网站吸引人气,来博得观众的喜欢,从而拥有大批量粉丝群体。有“网红”就有“网红店”,网红滋生出来的网红店更是使得群众们蜂拥而至,门庭若市。近日一家“网红”烤猪蹄“小蹄大作”大受欢迎,群众们纷纷为其买单,店门口围得水泄不通。
但这家火爆的猪蹄店“小蹄大作”最近却遇到了一个商标方面的“挫折”。 据了解,该案诉争商标系第21733696号“功福咖小蹄大作”商标,由原告福蹄公司申请注册在第40类“食物熏制、动物屠宰”等服务上。但被北京知识产权商标局驳回了。
不就是一个伪成语商标吗?商标局就驳回了是不是太小题大做了?
其实不然,此商标已经违反我国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情形而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的问题。对我国语言文字的正确理解和认识起到消极作用,对我国教育文化事业产生负面影响,不利于我国语言历史文化的传承及国家文化建设的发展,具有不良影响。
鉴于此,北京商标总局才对诉争商标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可见,北京商标总局的这种做法是有法可依,是出于大局考虑,对公众最大的负责。
诚然,近年来商标申请的难度是越来越大了,一部分是由于可申请的文字资源越来越少。另一部分,是因为很多商家开始无视商标法的规定,随心所欲申请商标。但商标局还是一如既往地严格按照商标法来核定商标,所以此类商标想申请成功,难度是很大的。
因此,想要快速获取商标,优先选择商标转让。选择值得信赖的商标代理公司,帮你包办一切,让你从此没有后顾之忧。浙江名品商标转让网,有着17年商标转让的丰富经验,时刻欢迎您的垂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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