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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09-25 03:14:48
“鸭血粉丝汤”一直都是南京的招牌,除此之外,还有“小笼包”“汤包”等各式各样的小吃。那么在“汤包”中,就不得不提“鸡鸣”这个商标啦。
据了解,南京和苏州都有“鸡鸣”。一山不容二虎!所以,近日这两家就开始争夺“鸡鸣”的商标啦。
那让我们和浙江名品的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这件事情的缘由吧。
南京连锁品牌“鸡鸣汤包”之前注册的商标只是商品的商标,而真正的“鸡鸣”的餐饮类服务商家是在苏州的一家企业手中。而于2015年,拥有“鸡鸣”商标的苏州企业将此商标转让给了南京某餐饮公司。于是,为了拿回“鸡鸣”商标,南京“鸡鸣汤包”便将这家公司告上了法院。后经法院审判,南京某餐饮公司败诉,“鸡鸣”商标被撤销。
直到今年4月,南京“鸡鸣汤包”重新在第43类商标分类上注册了“鸡鸣汤包”,并且已经通过初步审定。
其实,南京有三家打着“鸡鸣汤包”的商家。不过这三家都是与鸡鸣就加有所联系的,不是亲戚就是此前的员工。
而“鸡鸣汤包”商标是由“鸡鸣汤包”的合伙人张家军成功注册的,不过此商标是被核准注册在30类上,主要用于预包装食品,比如饺子、包子以及春卷等食品商品。而对于餐饮类来说,其对应的应该是在第43类上面。
后经了解,此商标在43类商标的注册商标被苏州一家企业诉拥有,张家军想从苏州企业中购回“鸡鸣”的商标你权,南京某餐饮公司又加入了进来,使局面变得复杂起来。
对于“鸡鸣”43类商标被南京某餐饮公司抢先获得,“鸡鸣汤包”一方也非常紧张。后经了解,此商标已经三年未被使用了,所以张家军向商评委提出异议。后经商评委判定,此“鸡鸣”商标在43类商标注册上宣告无效。
南京某餐饮公司听闻此消息,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上诉。经审理,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了南京某餐饮公司的诉讼请求。
现今,南京“鸡鸣汤包”在43类上申请注册“鸡鸣”的商标已经通过了商标局的初步审定,也算是“物归原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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