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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10-22 10:02:13
老子最为我国道家学派的创始人,是一位伟大的思想家、哲学家。但是有些商家却想将老子的形象用来注册成商标用在烧酒的产品上。
那么浙江名品告诉你,这是不行的。
张某将中国古代思想家老子(姓李名耳)的形象申请注册商标,后被人提出无效宣告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经过评审认为,将老子的形象注册在烧酒等商品上,有损宗教感情,构成不良影响,因此宣告无效。张某不服,起诉到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最终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那么为何“老子”这个商标注册无效呢?
因为根据《商标法》的规定,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本案中将诉争商标注册在酒等商品上,已损害了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具有不良影响。
那么商标的注册审查有哪些程序呢?
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对申请注册的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商标注册申请文件之日起九个月内审查完毕,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予以初步审定公告。在审查过程中,商标局认为商标注册申请内容需要说明或者修正的,可以要求申请人作出说明或者修正。申请人未作出说明或者修正的,不影响商标局作出审查决定。
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所以,我国对商标的注册申请工作是很严格的。
商家在对于自己申请注册的商标浙江名品建议您先经过查询之后,看看注册成功的可能性在决定要不要进行注册。不然浪费时间金钱也就算了,还不能保证自己的商标能否成功注册。且由于我国对传统文化的保护,我们一般不建议您申请注册关于与传统文化类相关的商标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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