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水是很多女性朋友喜欢的对象。关键香水的香味比较淡。很多人喜欢喷在衣服、手帕等地方,所以会有淡淡的香味。它是化妆品之一,尤其是在一些高端场合。很多人会用它,这至少是最有礼貌的。每个品牌的香水都有自己不同的口味,这取决于他们喜欢哪种口味。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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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10-22 10:34:30 标签: 香水商标转让
香水瓶能否算作是一个注册商标?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就审理了一起有关于香水瓶的行政纠纷案件,在案件中,双方就香水瓶是否在中国获得商标注册并被保护展开了辩论,来和名品商标转让网一起看看吧:
想必女孩子们对这个来自法国时尚的消费品牌迪奥不会陌生。迪奥公司于1905年1月21日由创始人克里斯汀·迪奥(Christian Dior)创立,可以说是一个百年品牌了,其品牌价值和含金量是无法用简单金钱衡量的。旗下有女装、男装、首饰、香水、化妆品、童装等高档消费品,并且还独立成为迪奥男装。
▲迪奥商标
由于涉案的这款香水瓶外形独特,2014年8月8日,迪奥公司为真我香水瓶申请了国际商标注册(香水瓶如下图所示)。此后,根据《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等规定,迪奥公司通过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以下简称国际局),向中国等国提出领土延伸保护申请,以便在这些国家获得商标注册。
2015年7月13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以下称商标局)向国际局发出申请商标的驳回通知书,以申请商标缺乏显著性为由,驳回申请。
此后,迪奥公司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以下称商评委)提出复审申请,申请再次被驳回。迪奥公司不服,提起行政诉讼,但一审、二审法院均未支持迪奥公司的诉讼主张。迪奥公司不服二审判决,向最高法提出再审申请。
2017年12月29日,最高法作出裁定,提审该案。昨日,最高法终审判决认为,商评委作出的决定有违行政程序正当性原则,并且可能损害行政相对人合理的期待利益,一审、二审法院对此未予纠正的作法不当。遂判决撤销一审、二审判决,并判令商评委重新针对涉案商标作出复审决定。
对于判决结果,知识产权领域的专家认为,这意味着迪奥真我香水瓶的商标申请在国内通过的可能性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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