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傍名牌”不可取 两家李鬼“六棵核桃”共判赔80万

发布日期:2019-09-19 16:46:06

 你在超市购买产品时会特别注意包装上的字体吗?近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就审理了一起有关于“六棵核桃核桃乳”与“六个核桃核桃乳”的商标侵权案,法院认为前者擅自使用了与后者作为知名商品所近似的名称、包装,构成侵权行为,下面随名品商标转让网一起了解一下吧:


  据了解,“六棵核桃”核桃乳产品是河北省石家庄市某公司和某某公司共同生产、重庆帅某销售的,其产品包装盒及易拉罐产品显著位置突出使用了“六棵核桃核桃乳”字样,且易拉罐产品中使用的“六棵核桃核桃乳”字样的排列方式以及标注位置均与河北某饮品公司“六个核桃”核桃乳产品中标注的排列方式以及标注位置形成一一对应关系。


  也就是说,这个仿冒的“六棵核桃核桃乳”与真的“六个核桃”构成了高度近似;并且六棵核桃”核桃乳产品与“六个核桃”核桃乳产品属相同商品。


“傍名牌”不可取 两家李鬼“六棵核桃”共判赔80万


▲六个核桃


  “六个核桃”注册商标经过长期使用和广泛宣传,已经在相关公众中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具有较强显著性。在隔离比对的情况下,二者部分文字的差异并不能避免普通消费者产生混淆误认。


  最终法院认为石家庄某公司和某某公司的行为侵害了河北某饮品公司享有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重庆帅某销售前述产品,亦构成商标侵权。石家庄某公司和某某公司生产、重庆帅某销售“六棵核桃核桃乳”产品构成不正当竞争。判令石家庄某公司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50万元、石家庄某某公司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30万元、重庆帅某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3000元。


“傍名牌”不可取 两家李鬼“六棵核桃”共判赔80万


  另外,由于,“六个核桃”核桃乳产品是知名商品,“六个核桃核桃乳”构成知名商品的特有名称,该产品所使用的包装装潢具有一定独特性,形成了较为显著的整体形象,具有识别其商品来源的作用,因此可以认定为特有的包装装潢。


  现如今有越来越多的企业选择将产品外形或名称注册为商标,拥有一枚属于自己的商标能让 IP 拥有者一直保证产品不被他人所模仿,有效杜绝抄袭等。但由于现阶段商标注册越来越难,于是有不少人想到了“傍名牌”,其实这是一种高风险的操作,“傍名牌”或能带来短暂的利益,但最终逃不过法律的制裁,随着国内对包括商标在内的知识产权保护愈发重视,类似的侵权问题处罚也必定会越来越严厉。


  企业若想快速拥有一枚商标,直接购买商标是最方便快捷的,名品建议商标问题还是应咨询相关专业人员,例如商标转让、商标买卖、商标交易等,您可以选择浙江名品商标转让网,17商标年专业沉淀,一家上过央视的商标交易平台值得信赖!您可以拨打24小时客服热线:188-6830-6888,也可以登陆官网www.mp.cc挑选您所心仪的商标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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