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字典”是驰名商标吗?“新华字典”纠纷案落槌

发布日期:2019-09-16 18:32:20     标签: 中国驰名商标网

  《新华字典》是中国第一步现代汉语字典,在无数中国人心中有着特殊的地位。伴随知识服务的兴起,众多出版企业纷纷打造各种平台。2017年6月份,商务印书馆的“新华字典APP”上线后,迅速吸引了大量用户下载。这本最初只有巴掌大的辞书,在触网后华丽变身的同时,却因“新华字典”是未注册驰名商标还是通用名称而引发纠纷。


“新华字典”是驰名商标吗?“新华字典”纠纷案落槌


  商务印书馆有限公司就以“擅自生产和销售打着‘新华字典’名义的辞书,导致市场混淆”为由,与华语教学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展开商标保卫战。来和名品商标转让网看看是怎么一回事吧:


  庭审现场,原被告双方带了共计200多本各种版本的《新华字典》,铺满法庭地面。其中仅原告一方就带来了160多本《新华字典》,包括商务印书馆自1957年至今出版的全部11个版本的《新华字典》,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由人民教育出版社于1953年出版的第1版《新华字典》。被告华语出版社也带来了40多本“实用版”《新华字典》。两个出版社的《新华字典》放在一起对比,有些连封面图案设计都非常相近,很难分辨区别。


  据了解,商务印书馆于1957年出版了其第1版《新华字典》,并连续出版至今,已联系出版了《新华字典》同行版本至第11版。截至到2016年,原告商务印书馆出版的《新华字典》全球发行量超过5.67亿册。长期以来,新华字典”经过商务印书馆长期使用、培育和经营,已经被打造为辞书领域的精品品牌,积累了良好的品牌美誉度和知名度,“新华字典”发挥着商标的作用,稳定地指定产品的来源(即商务印书馆)。


  华语出版社生产、销售“新华字典”辞书的行为侵害了原告商务印书馆“新华字典”未注册驰名商标,且被告华语出版社使用原告商务印书馆《新华字典》(第11版)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的行为已构成不正当竞争,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在《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等相关媒体上刊登声明,消除影响;赔偿原告经济损失300万元及合理支出40万元。同时,商务印书馆请求法院认定“新华字典”为未注册驰名商标。


“新华字典”是驰名商标吗?“新华字典”纠纷案落槌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本案中“新华字典”具有特定历史起源、发展过程和长期唯一的提供主体以及客观的市场格局,保持着产品和品牌混合属性的商品名称,在相关消费者中形成了稳定的认知联系,具有指示商品来源的意义和作用,具备商标的显著特征。


  相关机构关于“出版行业品牌影响力调查报告”显示,在参与调查的读者中有70.34%的人使用过《新华字典》,并有39.3%的读者知道《新华字典》是商务印书馆出版的。


  从相关公众对涉案“新华字典”的知晓程度来看,“新华字典”已经在全国范围内被相关公众广为知晓。从商务印书馆使用“新华字典”持续的时间和销售数量来看,近60年间“新华字典”已经在全国范围内销售数亿册,销售量巨大,销售范围非常广泛。从商务印书馆对“新华字典”宣传所持续的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来看,“新华字典”已经获得较大的影响力和较高的知名度。从“新华字典”受保护的记录来看,“新华字典”已经多次受到保护。据此,法院认定“新华字典”构成未注册驰名商标。


  专家指出,所谓“未注册驰名商标”,是指商标的使用者由于某种原因没有或者尚未来得及注册商标,或者注册申请尚未被核准,但事实上,经过宣传和使用,该商标已在相关公众中有了很高知名度,为大家认可。


  对未注册驰名商标的保护,弥补了我国商标保护体系中原有的不足,一定程度上遏制了“抢注”现象。有关专家认为,由于未注册驰名商标想要获得充分保护存在诸多不确定性,因此企业更应立足我国商标保护法律体系的现状,采取多种措施来保护自身的商标权益。

商标交易,请认准名品商标转让网!免费找商标!

免费咨询服务

18868306888

商标交易,
请认准名品商标转让网!

免费
咨询

服务热线:

18868306888

服务
热线
免费
咨询
我的
收藏

免费获取报价

找商标?不了解商标交易?免费咨询品牌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