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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10-22 07:54:15
解释了很多商标侵权行为的案例,或多或少应该都有点了解。今天名品来详细解释一下。
1、使用侵权
未经过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行为。
按照我国《商标法》的规定,使用他人的注册,是必须经过商标所有人同意并且签署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然后在商标局备案。如果未经许可而实施该行为,无论是出于故意还是过失,均已经是构成他人商标专用权的侵犯。
2、销售侵权
销售侵权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就是流通领域的商标侵权行为。
根据《商标法》的规定,侵犯他人商标权的销售行为的构成,就不再以销售者是否存在“明知”“应知”的主观过错而论。
只要是行为人具有销售侵犯商标权的商品的行为,就是用侵犯商标权的行为而论述。但构成侵犯行为的并不一定都要承担赔偿责任,销售者只有在主观上具有明知或应知的过错的,才负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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