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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08-22 19:10:41
“老干妈”商标被认定为驰名商标,对此,全国人民应该是无人不晓的事情。以前曾经写过一篇老干妈商标被侵权的案例,现在是做出了判决。
今年的5月份,老干妈向法院主张的诉讼请求,原因是永红公司等侵权方式老干妈赔偿经济损失共计1100万,但经过法院的终身判决,老干妈获得赔偿60.15万元。
贵阳老干妈和贵州永红都是国家的驰名商标。贵阳南明老干妈是“老干妈”商标的权利人,是在2003年的521被核准注册的,核定使用在第30类的:豆豉、辣椒酱等商品。
根据贵州老干妈公司表明,在原来的2012年及2015年。老干妈公司对于“老干妈”商标所投入的宣传费已经是达到858.22万元,在也就是驰名海内外的“老干妈”年均广告费用就已经是投入200多万元了。“老干妈”商标也在2011年、2014年、2015年和2016年,被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认定为驰名商标。
然而贵州永红公司则是拥有“牛头牌和图形”系列的注册商标,被核定使用商品为29类的牛肉食品,也在2010年的时候被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认定为驰名商标。
贵州老干妈认为贵州永红公司、北京家乐福公司侵犯了驰名商标的专用权,最后上诉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请求判令被告两家公司停止侵权行为,两家公司共赔偿经济损失800万元,及合理支出12.45万元。
名品短评:法院判决的赔偿经营远远少于了预期的赔偿,对于这样的侵权行为,老干妈默默心疼,自己投入了那么大的宣传,居然是带着别人一起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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