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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09-04 11:01:44
看到新闻报道的时候,是不是有很多人回家去厨房看看自己家的酱油是“海天”还是“每天”。“海天”怎么就变成“每天”了呢?
其实呢,海天还是海天,每天是每天。江苏伊例家食品有限公司与呼和浩特市每天食品有限公司共同生产销售一款名为“红烧酱汁”的产品。因该产品商标中所使用的“每天”字样与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的“海天”注册商标相近似,同时该产品的装潢亦存在刻意仿冒,海天公司遂于2015年12月将两公司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两公司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200多万元。佛山中院终申宣判,认定两食品企业构成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维持一审100万的赔偿金额。
名品短评:这种行业恶意竞争的行为应该严厉打击,知识产权是一个公司或者个人的无形资产,被人拿来恶意利用,对公司的声誉和利益都是严重的损害,如今有这么多假冒山寨,就是对知识产权不重视。每天的行为属于“傍名牌”,通过攀附他人品牌打开自己市场。海天味业这么做不仅维护了自己的权益,也让大家知道维权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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