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装酒贴“天之蓝” 构商标侵权 不如买个“稻之蓝”商标

发布日期:2019-09-28 03:57:55     标签: 酒类商标品牌转让

   5月3日,顺义法院发布消息称,沈某、刘某未经许可在散装白酒的包装上粘贴“天之蓝”“海之蓝”商标,因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被诉至法院。近日,顺义法院审理了此案,判处沈某有期徒刑9个月,刘某有期徒刑9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

公诉机关指控:2016年9月至20171月,在高丽营镇,被告人沈某、刘某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授权许可,制作贴有“海之蓝”“天之蓝”注册商标的白酒。20171月,被告人沈某、刘某在该处被民警查获。当场起获并扣押白酒共计462瓶、及散装白酒、包材、压缩机等作案工具及材料。经商标所有人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认定,涉案462瓶白酒均为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共计价值为人民币79416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沈某、刘某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应当以假冒注册商标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沈某、刘某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两种商标,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均应予惩处。被告人沈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故依法对其从轻处罚。被告人刘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故依法对其从轻处罚并宣告缓刑。最终,法院判处被告人沈某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没收在案扣押的赃证物。

 

小编说,与其贴个假冒的“天之蓝”“海之蓝”白酒商标,不如来名品商标转让网购买“”商标,好酒就要好品牌。名品商标始于2001年,十六年专业服务,作为中华商标协会会员单位、嘉兴电商理事单位、麦知网合作伙伴,积极参与商标转让行业的市场优化建设,是国内较早成立的专业商标交易平台。

散装酒贴“天之蓝”  构商标侵权  不如买个“稻之蓝”商标

 

名品一直致力于为所有中小企业打造自主品牌,实现企业品牌梦,推动品牌强国战略实施。


商标交易,请认准名品商标转让网!免费找商标!

免费咨询服务

18868306888

商标交易,
请认准名品商标转让网!

免费
咨询

服务热线:

18868306888

服务
热线
免费
咨询
我的
收藏

免费获取报价

找商标?不了解商标交易?免费咨询品牌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