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权无效宣告还可以使用吗?

发布日期:2023-04-27 14:07:54

商标无效宣告还能用吗?当你申请商标权时,过程并不总是顺利的。有时候,当你遇到困难时,你可能会导致商标无效。那么,商标无效宣告还能用吗?请看下面小编的详细介绍。


答案是没有。商标法:


第四十四条商标局作出宣布申请商标无效的决定,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如果当事人对商标局的决定不满意,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审查。


第四十七条商标局应当按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公布无效申请商标,注册商标专用权视为自始至终不存在。


因此,商标被无效宣告,即不需要该商标的专用权,也就不能再使用该商标。


商标注册人和商标所有人是一个人吗?


"在经营活动中,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必须获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


一般情况下,向商标局申请商标的申请人是商标注册的所有人,但也有例外,所以法院在解决类似纠纷时不会“一刀切”。在许多情况下,商标所有人是商标注册人,但有时商标注册人可能会转让商标使用权。

商标注册申请人必须:依法设立的公司、事业单位、社区组织和个体工商人。中国的外国人或外国企业,如果他们与中国合伙或与中国签订协议,或者与中国一起参加国际条约或按照对等原则处理,当他们符合标准并必须获得商标专用权时,他们应该按照自愿的原则向商标局申请商标。


如果你以自然人的名义提交申请,你需要出示你的身份证和提交你身份的复印件。如果是以企业为申请人申请注册,需要出示公司营业执照和经发证机构签署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完整的商标注册申请书,加盖公司公章和个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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