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运动鞋还是帆布鞋,作为人们日常出行的工具,是不可缺少的存在。鞋子是人们保护脚不受伤的一种保护物品,最早人们为了克服特殊情况,不让脚难受或者受伤,就发明了毛皮鞋子。演变到现在,逐渐朝着多样化的方向发展。 运动鞋商标和帆布鞋商标总的在名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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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动鞋是根据人们参加运动或旅游的特点设计制造的鞋子。运动鞋的鞋底和普通的皮鞋、胶鞋不同,一般都是柔软而富有弹性的,能起一定的缓冲作用。运动时能增强弹性,有的还能防止脚踝受伤。对于运动鞋商标所在的类别,应该怎样选择分类?
通过名品商标百科中的查询我们可以知道,运动鞋商标所在的类别是第25类 - 2507-鞋 - 运动鞋*250132。人们在进行体育运动时,大都要穿运动鞋,尤其是高烈度体能运动,如:篮球、跑步等。
现在台州商标注册难度越来越大,尤其是关于商标名的选择,很多申请人申请的时候,都会看到在已经注册的商标之中,已经有与自己注册的名字相似或者直接相同的商标了,但是因为这个名字已经在使用所以不能改,总之就是被人抢注的情况。遇到这些情况可以通过一些方法将自己的商标夺回。
可以用商标异议。商标异议指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商标局初步审定予以公告的商标不具有合法性,在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商标局提出不应给予以注册的意见。如果异议理由充分,异议成立,原初步审定的商标会不予注册。
也可以进行无效宣告。我国《商标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依照商标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宣告无效的注册商标,由商标局予以公告,该注册商标专用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
还有商标撤三这种方式,我国《商标法》第49条规定,注册商标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俗称为“撤三”。针对逾期不提供使用证据或者证据无效的,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当然前面的三种都不可实行的时候,上诉至法院也是一种方法,无论是商标局的决定或者商评委的决定都不是最终结果,申请人对复审决定不服的,都可以向各地知识产权法院起诉,通过四种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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