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都说三个苹果改变了世界,第一个苹果诱惑了夏娃,第二个苹果砸醒了牛顿,发现万有引力定律并建立了完整的力学理论体系,第三个苹果则是在苹果公司的掌握中。但是近年来,“第三个苹果”似乎并不是特别平静,起因还是在于商标之争。具体事情到底是怎样的呢...
发布时间:2020-07-20 15:49:03 标签: 苹果商标
苹果公司的维权之路可以说是很专业,前有近似水果商标进行无效宣告,后面也是一有商标侵权都会及时进行商标维护,最近也是因为商标的维权,有购买了一件近似的商标。商标除了自己使用,还可以做授权和转让。
近日,苹果向ISBC集团购买了一件“AirTag”商标。此前坊间传言苹果在开发“AirTags”,据说是一款小圆圈,可以附加到物品上,使之可以与苹果设备一起通过“查找我的”应用程序定位。“AirTags”将通过蓝牙连接到iPhone、iPad、Mac等设备,并将利用最新iPhone中的超宽带U1芯片进行更精确的室内跟踪,这是竞争对手无法比拟的。
从购买商标的举动看得出来,苹果对这款跟踪配件很重视。目前尚无关于何时发布“AirTags”的消息,不知道何时会推出呢?
2004年,汉王曾向中国商标局申请“i-phone”商标,当时苹果公司还没有推出后来风靡全球的iPhone手机,汉王当时的想法是将该商标用于推广旗下的一系列手机产品。
2009年6月,“i-phone商标仍在汉王手中”的消息被曝光,当时苹果iPhone也一直在寻找进入中国市场的机会。
根据国际通用的商标注册原则,同一群组里的近似商标多半会被否决。苹果的iPhone如果想进军中国市场,将承担商标侵权风险。随后,在汉王科技招股意向书中显示,2009年7月,汉王与苹果公司达成协议,将“i-phone”商标转让给苹果公司,协议金额大约为2500万人民币。
2001年,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在中国和世界其他国家注册Ipad商标,生产一种互联网个人接入设备,后因经营不善破产。八年后,Ipad进入中国,商标侵权纠纷接踵而来。该案件经过三次开庭,最终判定苹果败诉。
2012年6月,广东省高院通报,苹果支付6000万美元解决Ipad商标纠纷。知名度极高的苹果公司,在中国因为没有先注册Ipad商标,被迫以6000万美元购买4个字母。对于这两枚商标,先不说买家是苹果,单从两枚商标的名字角度来说,其也是具有比较大的价值的。
商标在注册核准之后其本身就已经具有价值,在法律上已经受到了保护,任何未经商标注册人允许擅自使用的都属于商标侵权,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商标的价值不只是自身的,随着企业的发展,商标的价值会随之增加,如果说可以衡量价值的,或许只有企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了。因此企业对商标进行维权是基本需要完成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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