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疫情,宅家不出门,上学怎么办?在线教育和远程教育直接被推上了风口浪尖,更是推动了各大教育企业争夺线上教育市场的野心,人红是非多,连在线教育这一行业都出现了“傍名牌”“搭便车”的现象,下面就是关于微博课堂的案例,一起来看看:北京微梦创科网...
发布时间:2020-05-29 14:22:40 标签: “微博”商标
因认为杭州天浪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和宁波甬浪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使用“微博课堂”作为网站名称,新浪网技术(中国)有限公司和北京微梦创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认为这是侵犯了其“微博”商标享有的专用权并构成不正当竞争,将两家公司上诉至法院,并要求索赔500万元。
目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受理了该案。
新浪网公司和微梦创科公司表示,天浪公司和甬浪公司未经许可,使用“微博课堂”作为其共同经营网站的名称,开展教育信息发布、教育视频课程收费观看及下载、校园平台互动等商业活动。
另外,网站中多处都是采用与新浪网公司和微梦创科公司的“微博”等商标完全一致或较为近似的标识进行突出使用,并将“ketang.weibo.com”作为其网站域名,在设计上也是与微博平台网站相同的网页顶部和底部样式相同或者相似,在网站中宣称与新浪微博有较强的合作关系。之后天浪公司和甬浪公司还多次以“微博课堂”的名义在全国范围内参与各类商业活动。
以上种种的行为,微博两家企业都认为这是其故意将自己的网站与微博的网站相混淆,因为新浪微博的较高知名度和品牌价值进行商业运营、推广宣传,对商业市场、合作单位、社会公众造成了误导后果,具有较大的侵权恶意,并以此获得了大量的非法经济收益,侵犯了其享有的注册商标专有权,并构成不正当竞争。
由此要求天浪公司和甬浪公司停止侵权行为并且赔偿其经济损失500万元。
到目前为止,该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但微博公司的反应能力以及对商标的保护都十分及时,并且在断定其受到商标侵权时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对方进行的商标侵权以及不正当竞争。及时还在审理中的该案件,其结果想来也是会偏向有理由的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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