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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10-11 14:27:08
说到打造鸭食品牌,周黑鸭在业内的地位可以说是负有盛名的。不过,今年上半年周黑鸭的发展似乎并不那么乐观!在半年内关闭117家门店后,净利润暴跌30%。周黑鸭似乎处于发展的瓶颈。欲了解更多商标资讯,欢迎访问名品商标转让网!
不仅如此,周黑鸭的发展也受到许多假货和山寨品牌的困扰。为此,周黑鸭进入直接经营模式,不加盟门店,并不断加大打击侵犯著作权的力度,多次向法院提起侵权诉讼。
不久前,周黑鸭打赢了官司。
法院认为,北京某饭店未经周黑鸭商标所有人授权许可,擅自使用与涉案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侵犯了原告使用周黑鸭公司注册商标的专有权,责令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和合理费用共计41.5万元。
2018年11月15日,周黑鸭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申请撤销“周本黑”1823444号商标(以下简称争议商标)。
被申请人于2015年11月3日注册了争议商标。它被指定用于肉类、咸鸭和其他29类商品。2016年12月14日批准注册。
周黑鸭认为,“周本黑”是对其驰名商标的剽窃,并有三个原因,并要求“周本黑”商标无效!
一、争议商标是申请人首先拥有的周黑鸭7936086号驰名商标“周和雅、涂”的复制和仿造。(2011年5月27日,商标局认定其引用的1号商标在咸鸭、肉类和非活禽产品中享有很高的声誉。)
二、有争议的商标和引证商标1号、6313764号“周黑鸭 ZHOU HE YA”商标(以下简称引证商标2号)在类似商品上形成了类似商标。(引用商标1、2的注册日早于争议商标的申请日,指定用于29种咸鸭肉等商品。)
三、争议商标注册是指设置名牌、搭车、恶意注册商标、扰乱商标法律秩序的行为。
综上所述,申请人请求商标局宣告争议商标无效。
商标局认为有争议的商标无效。
1.首先,有争议的商标“周本黑”与被引用商标“周黑鸭”的中文部分相似。这三个商标已经形成了类似的商标。
而且,争议商标与被引商标在功能、用途、销售渠道、销售习惯等方面存在相同或相似之处,上述商标的共存容易使相关公众认为其商品来自同一市场主体或有某种联系,然后引起混乱!
因此,在上述商品上注册有争议的商标,违反了《商标法》第三十条的规定。
2.其次,本案申请人的证据表明,在争议商标的申请日前,申请人对引证商标一在中国大陆进行了持续广泛的公示。“引文商标一号”享有很高的声誉,为中国相关公众所熟知。
使用有争议的商标,容易使相关公众与申请人产生联想,从而造成对商品供应商的误解,从而损害相关公众和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争议商标的注册违反了《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
3.尽管本案申请人提交的证据不能证明争议商标的注册违反了《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根据《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三款、第三十条、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商标局仍认定该争议商标无效。
知识产权对企业的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
市场上各种假冒伪劣产品对正品品牌的负面影响不可小觑。建议企业在做大做强品牌的同时,注重对市场品牌发展的监控。一旦侵犯著作权,就要坚决维护自己的权利!
当然,为了避免无意中侵犯他人商标和品牌权益的风险,导致强制整改和罚款,这里的小版建议:在创业之初,我们应该准备好自己的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事宜!
有时候创业的灵感可能是一闪而过的灵感,一瞬而过的事情,这可能还不如准备注册商标。
因为现在注册商标的过程要一年左右,等一年,也许创业的黄花菜就凉了。因此,你也可以直接购买一个注册成功的商标,这样既能与时俱进,又能规避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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